平和县霞寨镇三合等3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3.3工程进度款证书和支付时间中: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相应工程款的7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②工程竣工验收并通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支付至完成的工程量的85%。③工程结算并通过造价审核、资料归档后付至审定结算造价的97%;④剩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竣工验收通过并待保修期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修改为:根据省级验收办法,现对21年项目合同付款方式做以下要求:
①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相应工程款的70%,本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计量,承包人提出付款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②结算审核并资料归档后拨付到80%;
③竣工验收后拨付到97%(项目规模1500亩以上的,市级验收为竣工验收);
④剩余工程结算审核总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竣工验收通过并待保修期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⑤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税务发票。
2、本项目预算审核电子版、图纸已上传,请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县霞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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