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小溪镇塘内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
修改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和县小溪镇塘内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3506280601800346001)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补充:
原招标文件 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3.1.8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的第3点修改为: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土建施工员或市政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质量员:1人;
材料员:1人;
机械员:1人;
安全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1人;
试验员:0人;
劳务员:1人;
注: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本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以本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嘉赞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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