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国强乡岩坑等3个村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补充说明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在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有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整改公示期或是扣分执行中均属于不良行为信息记录)。
修改为:(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与修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与修改为准。
②本补充说明与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县国强乡人民政府
代理公司: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