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国道(G355)小溪至山格平寨段路面改造工程(正兴大道)(二次招标) 施工招标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问:保险费、安全生产费以及标准化专项费用的计算,招标文件与工程量清单说明不一致,是否应该参考福建省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以招标文件的计算为准? 答:按本项目的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规定执行,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生产费用的计算依据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计取。 (2)、问:本项目的增值税税率是否采用10%? 答:暂按11%计取,中标后依据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3)、问:由于银行对于投标保函有要求,必须为闭口格式的,因此在开具的银行保函中会增加一句话:但本保函有效期最长至****年**月**日。无论受益人是否退回正本,该保函到期后其项下的保证责任立即自动解除。这里的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投标有效期+60日,请问业主,增加这样一句话,是否还能满足银行保函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补遗时上传的最新招标文件与相关资料。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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