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与其它发布公告媒介的公告内容不一致,以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公告为准,具体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中(除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的招标公告3.1“投标人必须是必须经过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的企业信用登记备案;”内容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本条相应内容的均删除。
二、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中(除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的招标公告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登记备案”内容删除,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本条相应内容的均删除。
二、其余不变。
招 标 人:平和县九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13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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