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九个革命遗址环境整治工程设计补充说明


【信息时间: 2023/3/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九个革命遗址环境整治工程设计 

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3分)项目设计负责人近5年以来(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提供一项的得1分,二项的得2分,二项以上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注:1①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不一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注明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3)类似工程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应包括乡村振兴、产业、现代农业、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农文旅体基础设施、绿色生态食品产业、乡村休闲观光设施建设等其中四项以上。4)业绩指标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中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修改为:项目设计负责人近5年以来(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的前五年内 (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提供一项的得1分,二项的得2分,二项以上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注: (1) 近五年内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完成设计的投资额 15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不一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项目设计负责人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注明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3)业绩指标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中标明风景园林工程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标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说明不符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未修改的执行原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说明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标人:平和县安厚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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