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2019年九峰镇联峰等五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答疑(二)


【信息时间: 2020/4/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2019年九峰镇联峰等五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答疑(二)

 

修改、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1、本项目的“工伤保险费”按6083.04元单独计列,各投标单位应按照此金额作为不可竞争性报价。各投标单位应重新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废标或者其他,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到场开标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投标无效。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8:30”,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均作相应更改。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更改为“2020年5月15日17:00前”,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均作相应更改。

5、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6、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7、本项目在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中应将“工伤保险费”列入不可竞争金额中进行计算。

 

 

招标人:平和县九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4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