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高峰生态谷引、供水工程
补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预算审核价人民币肆佰壹拾伍万捌仟肆佰叁拾陆元壹角贰分(¥4158436.12元);修改为预算审核价人民币肆佰壹拾伍万捌仟肆佰叁拾陆元壹角贰分(¥4158436.12元),其中水利部分暂列金为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泵房部分暂列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2、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说明:
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为人民币贰万捌仟柒佰贰拾肆元壹角贰分(¥28724.12元):
包含以下:
(1)抽水泵房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叁佰柒拾捌元柒角伍分(¥22378.75元);
(2)加压泵房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伍仟陆佰肆拾玖元柒角贰分(¥5649.72);(3)室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陆佰玖拾伍元陆角伍分(¥695.65元)。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该部分的投标报价金额不得低于以上公布的标准。
注:
(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清单及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系统,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以最后一次发布的答疑正文为准。
招 标 人:漳州九龙江阳明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