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施工补充通知(一)


【信息时间: 2022/4/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施工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接招标人通知,现对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施工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条款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水工隧洞(单座,不含施工支洞)长度不小于5km、开挖洞径不小于2.5m的水工隧洞业绩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资质要求修改为: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修改为“不允许”。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3.2条款修改为: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无。

5、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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