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施工项目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二)


【信息时间: 2022/4/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施工项目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对“平和县官峰水库导流洞应急工程及引水系统(桩号引A2+980~引A10+680)先行试验段施工”项目的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11页业绩要求规定施工完成且验收合格的水工隧洞(单座,不含施工支洞)长度不小于5km、开挖洞径不小于2.5m的水工隧洞业绩 【注: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有具体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指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竣工证书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以完工为准,完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注明的完工时间为准。下同。】,问若合同及验收鉴定书均为体现水工隧洞长度及开挖洞泾,是否可附施工图纸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12页其他主要人员要求6.爆破员1名,高级B,具备公安部颁发的作业人员许可证,问该爆破工程按招标文件要求可分包,那么爆破员是否可为分包单位人员,还是一定要求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回复:爆破员修改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且应是本单位人员。

问题3、根据招标文件提供资料,本工程最长施工段为2#施工支洞至隧洞连接段(约K9+800),总长约5.7kM,单头从2#施工支洞往内坑方向洞段,最大单头掘进约2.9kM,在隧洞两头贯通前,洞内施工通风排烟困难,排烟时间耗时长,且很难达到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洞内最低含氧量要求,施工进度难以满足本工程的施工工期要求,发包人是否有考虑在该隧洞段(2#施工支洞至隧洞连接段(约K9+800))布置通风排烟竖井?若没有,建议发包人在该段隧洞考虑增设3~4个通风排烟竖井,以满足施工时洞内的通风排烟要求,且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回复:若有增设通风排烟竖井,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问题4、招标文件: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1)履约保证金到位并签订合同后,支付签约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注:若承包人递交的履约担保为银行保函,发包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工程预付款。如需安排预付款,中标单位应再出具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并对该保函的真实性负责。 问:注栏提出的关于工程预付款的支付问题,是否理解为当承包人中标后,提交了履约担保银行保函,中标单位再出具等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后,发包人即支付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   

回复: 17.2.1预付款-1)注栏的内容删除。

问题5请明确其他主要人员里要求是爆破员?还是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因为具有爆破员证人员很少会有(高级/B),两者在技术方面也不同。

回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6)其他主要人员中“爆破员”修改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人数1名,职称:高级B,专业:具备公安部颁发的作业人员许可证。

问题6招标文件“平和官峰水库先行试验段技术条款-校审后”中8.14计量与支付“(2)任何原因(包括不可预见地质)引起的超挖工程量,以及相应增加的支护和回填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石方开挖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此项条款不合理。“不可预见地质原因”属非承包方原因,由此引起的超挖工程量以及相应增加的支护和衬砌工程量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本工程最高控制价更改为人民币89525006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为:

5778720元(其中暂列金420000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1578720元)。招标文件中有关最高控制价部分一并更改。

三、本项目的控制价、工程量清单,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的本通知的附件,上述材料以本次上传文件为准。

四、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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