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项目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80601800300001
平和县乡村振兴产业孵化中心项目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本招标文件投标分数构成为:投标报价:65分,技术文件:10分,业绩:4分,资信:21分。为了防止排除潜在投标者参与投标,可否更改为:投标报价:80分、技术文件:10分、资信:10分。另标书里提到政府质量奖是否可以提供闽江杯或水仙杯等证书。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业绩评分标准(4分):其中类似项目投资开发业绩(2 分)和类似项目施工业绩(2分)。因为本项目无要求开发资质可否取消类似项目投资开发业绩,改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4分)。具备证券市场主体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体现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AA+及以上的得3分中的信用等级证明可否为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获得过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布的“政府质量奖”荣誉的得2分,因为地级市及以上人民政府基本就没有颁布过“政府质量奖”,可否改为获得水仙杯或闽江杯等荣誉证书的得2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未对融资成本做出规定。总投资金额中明确建设期内利息为5382.00万元,项目资金为多渠道筹措,利息是如何组成,融资6000万里的利息是否包含在建设期内利息5382.00万元内?
回复:本项目建设期利息5382.00万元为投资估算金额;资金支持6000万元融资成本由业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
4、融资6000万,年化率限额多少未提及,年化率多少是否关系到招标文件P54页资金筹措方案里的评分。资金筹措方案主要评分为2分,但招标文件并未明确这2分的评分依据,请明确评分依据。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类似项目投资开发业绩:注②《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项目用地性质应为商服用地或(和)城镇住宅用地,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类似业绩相应《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项目用地性质中含有商服用地或(和)城镇住宅用地的,是否该业绩也予以认可?
回复:可以。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中关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相关文件规定均补充增加:《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
三、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答疑纪要(一)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和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上发布。本答疑纪要(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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