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国道(G355)小溪至山格平寨段路面改造工程(正兴大道)(重新招标)
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80837871.93元(含暂列金额150万元)
2、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的“签章”指“签字或盖章”,可加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中要求委托代理人签章的需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可扫描上传。
3、保险费、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生产费用的计算依据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计取。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同时携带已经激活的CA及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开标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授权委托人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时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修改为“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开(评)标费用、工程交易服务费等均由中标人支付。1.5.3以上费用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招标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确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为同意本约定。”
6、投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二)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三)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
7、在评标过程中,有关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一般在半个小时内须到达评标地点)、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8、投标人无需提交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表。
9、投标人在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时,切记所填写的投标报价为:100章至800章清单合计价。如果不按规定录入导致废标等情况,由录入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10、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为:2013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1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因系统平台限制而无法录入的,投标人可将需录入材料补充上传在其他材料中。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答疑时上传的招标文件与相关资料。
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96-3728889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金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