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县道X580芦大线( K13+540~K27+000)养护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致潜在投标人:
1.问题1: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新招标文件与编制说明相冲突。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10.2、条款名称:保险费、编列内容、原文:þ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为基数计算,费率为 0.3 %;第三方责任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为 0.25 %,最低投保金额为 100 万元。
更改为:þ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工程一切险26345元,第三方责任险2500元。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10.3、条款名称:工伤保险费、编列内容、原文:þ工伤保险费按照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700章总额的 0.15 %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
更改为:þ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工伤保险费7948元。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10.4、条款名称:安全生产费用、编列内容、原文:þ公路部分按不低于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100章至7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施工标准化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总额合计的 1.5 %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安全生产费”细目。
更改为:þ投标人报价时直接引用招标人发布的具体金额,即:安全生产费用78310元。
2.原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9:00时,更改为2023年7月14日9:00时.
3.原保证金递交时间:2023年6月29日17:30时,更改为:2023年7月13日17:30时
以上内容招标文件已修改,最终以修改后招标文件为准。
平和县秀峰乡人民政府
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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