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项目,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问题1. 平和县琯城水厂工程监理质疑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80601800323004 1.招标文件p49页其他主要人员12.2. b、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肆万元(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壹万元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与招标文件p129页2. 工程开工后,因我单位自身原因, 我单位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内容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答:以招标文件p49页为准,工程开工后,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肆万元(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壹万元 (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的违约金。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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