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灵通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灵通山周边综合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回复
(1)问:绿化工、花卉工、植保工以及花卉园艺师技术工种证书由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颁发的是否符合要求?
答: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绿化工、花卉工、花卉园艺师等园林绿化技术工种证书需由福建省各级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协会)颁发的。
(2)问: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
答:可以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12月 28日17:00前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 12月 28日17:00前。
(2)因原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格式有误,现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4)第4章合同条件及格式,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及第3节“合同附件”详细内容已补充完整。
(5)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11.价格调整中增加人工费价差调整及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8 %≤K<11%)更正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K<10%)
①本澄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说明不一致,以本澄清说明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 标 人: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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