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平和县2013年度花山溪小流域治理(坂仔片)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4/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平和县2013年度花山溪小流域治理(坂仔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平和县2013年度花山溪小流域治理(坂仔片)(项目名称)已由闽财发【20135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坂仔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7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平和县2013年度花山溪小流域治理(坂仔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 12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规定时期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问题,无因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在此期间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1232014127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219北京时间 17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捌仟陆佰元整。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220150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开标时间201422015 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漳州市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话:13850533326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小陈 ;
联系电话: 0596-2159771   传真: 0596-2159771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荣昌广场C2506室;
 
1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注:投交保证金时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