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2013年度九峰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2013年度九峰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工程已由福建省财政厅闽财发[2013]56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方筹措,项目业主为平和县九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和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总投资396.3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为平和县2013年度九峰溪小流域治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治理工程。详细的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预算书)
2.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应具备经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企业信用登记备案书》);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
1、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 (专业)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单位员工、无在建工程并应在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通过信用等级备案,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押证上岗制度,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待工程主体工程部分完后退还.
2、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无在建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执行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押证上岗制度,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待工程主体工程部分完后退还.
注: 以上项目经理专业1或2 ,选择一项提交 。
3.1.3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材料员 、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和安全员等),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专业,具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3年11月29日下午15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授权委托书,购取标书凭证,保证金递交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为:通过网络递交;提交网址为https://www.zzgcjyzx.com/zzhy/login_03.aspx,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九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 漳州市平和县九峰镇
邮编: 363700 ;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38505856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华路以南·九龙大道以西夏商·香榭花都8幢104 ,
邮编: 363000 ;
联系人: 小蒋 。电话:0596-2955085;
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0.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11月 28日17:00时前;
10.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10.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贰仟陆佰元整(¥:42600元)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溪信用社
户 名: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
电话: 0596-5556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