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安厚镇兴南路、人民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和县安厚镇兴南路、人民路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经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4]21号文件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安厚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安厚镇安厚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395米,其中:人民路长233米、红线宽度26米,兴南路长162米、红线宽度2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砼路面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详图纸;
2.6.2. 咨询单位:详预算审核书
2.6.3. 监理单位:待定;
2.6.4. 代建单位: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含临时,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6.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不设K值)。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9月9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
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安厚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安厚镇
电话:15859687722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室
联系电话:0596-2965573 传真:0596-2965572
联系人: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