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医院迁建工程(平和县第二医院)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医院迁建工程(平和县第二医院)施工监理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9】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山格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90000平方米,地下3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急诊楼、门诊医技楼、住院楼)、感染楼、高压氧舱、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及室外配套设施、单建式人防等,项目总投资概算95511.11万元,其中建安费用75704.53万元(不含单建式人防)。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医院迁建工程(平和县第二医院)土建工程、电力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次装修工程、绿化工程、单建式人防等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工程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及缺陷责任和保修期间等方面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75704.53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率按1.27%计取,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实结算,最终的施工监理服务费金额=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款×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招标时施工监理服务费暂按人民币¥965.21万元计。保修期(贰年)的监理费已包含在实施监理服务收费中,不再计取。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等情形,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监理人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所产生的报酬,都包含在前述计算的监理报酬中,委托人无须支付监理人的任何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或类似的费用。建设工期延长或提前,施工监理报酬均不做调整。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万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109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和《福建省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DBJ13-298-2018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同时具有①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人民防空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和②不低于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和③不低于乙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备国家合格有效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工程,须为本单位专职人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地下室)】,等级为壹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地下室)】,等级为壹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福建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应按《省外人防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入闽从业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闽人防办〔2015〕64号)的要求提供入闽备案证明;(投标时需附上入闽备案的相关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总监理工程师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3)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投标人以投标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将纸质保函原件加盖印章后一并在线上传,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网上公示。(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5)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5日8时00分00秒至2020年9月29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17:00: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元整(¥:191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者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252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039181,传真:/
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2007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tianhe2031966@163.com
电话:0596—2031966 ,传真:0596—2031966
联系人: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6-555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