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大溪镇江寨村等3个村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大溪镇江寨村等3个村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漳国土资综〔2018〕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投入,招标人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E35062806010000056001;
2.2建设地点:大溪镇江寨村、庄上村和溪口村3个行政村 ;
2.3工程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027333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8104346.67元。项目规划设计土地整理总面积为2513.65亩,通过土地整理预计可新增耕地190.80亩,新增耕地率7.59%。
2.4最高控制价:8104346.67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土地整理总面积为2513.65亩,通过土地整理预计可新增耕地190.80亩,新增耕地率7.59%。主要工程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工程及其它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8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仅适用水利资质);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业绩要求:不要求;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8.6万元;
3.8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注:根据平政文[2016]160号、平政文[2017]225号文件要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2018年4月1日前录入平和县建筑业企业名录内的施工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 年5月21日8时30分00秒前,登录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系统)(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费用 3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 年5月21日8时30分00秒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系统)(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林建君
地址:平和县大溪镇
电子邮箱:/
联系人:林先生
办公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13859251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秦鹤鸣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1608号
联系人:小张
办公电话:0596-2583770
传真:0596-7080557
移动电话:15959494356
9 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平和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6-5232158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