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东坑幼儿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东坑幼儿园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审〔2015〕15号、平发改审〔2015〕148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和县东坑幼儿园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和县坂仔镇东坑村;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 ;
2.4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857270元,建筑面积2281.24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二层教学楼。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6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闽建筑【201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安装)施工员、安全员、机械员(若安全员持有机械员证书可兼任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造价人员应具有有效的资格证书;
3.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K值下浮为:8% 发包价为:3558913.42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1月10 日 17:00 时前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零壹佰元整(¥70100元) 。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 月 11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局网站(http://www.zzcin.com/)、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平和行政中心.org)、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39600165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帝景星城11幢1001室
电 话:0596-5212789 传真:0596-5212789
联 系 人: 小曾
手 机 号:159596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