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平和县安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平和县安厚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125号和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5﹞123号、平发改审﹝2016﹞14号、平发改审﹝2017﹞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兴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由县财政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平和县兴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安厚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管网工程总投资概算为2147.1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安厚镇污水管网建设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
2.4. 招标控制价(即预算审核价):15164928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 个月;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 其他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7. 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按闽建建[2013]43号、闽建筑〔201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11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招投标过程中,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签到并全程参加,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6 日8时 00分至2017年 6月 10 日17时30分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银行转账或电汇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6月 22日17时00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 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2.2已按《福建省住房程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6 月 23 日上午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08时30分
7.4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5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6在现场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时,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各一份;②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同时提交相应复印件(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项目经理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兴安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安厚镇 ,邮编:363707
电话: 15859687722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丽园君悦5幢1306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fjdhzz@126.com
电话: 0596-2966808
联系人: 小吕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监督管理部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