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GZHJZZ【2015】00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施工监理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2]131号}、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2013]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 标 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2.2 项目名称: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施工监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一座提升泵站,土建按规模25000m³/d,设备安装为10000m³/d,铺设管网(DN300-1000)总长40189米,其中UPVC(DN300-500)总长31911米,HDPE(DN600-1000)总长6573米,钢管(DN400-600)总长1705米。预算审核价为¥19161602.28元(含暂列金170万元);
2.4: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平寨村、宝丰村
2.5 监理服务期: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对投标人的相关要求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且必须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
3.4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 监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的监理服务费费率发包价为2.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平和县公告资源中心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7月 01日08 时30分。
6.2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6月30日北京时间17:00前(含)
(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人在电汇、转帐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
7.4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账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和县山格镇
电 话:0596-7034001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市水仙大街悦港新村四幢二层
电 话:0596-2688816 传真:0596-6378886
联系人: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