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和县山格镇横十一路东段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和县山格镇横十一路东段道路工程已由 平和县发改局以平发改审【2013】92号文 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山格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估算总投资944万元;预算审核价为6512381.84元(含暂列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道路总长582米,红线宽度为20米,主要建设路基、砼路面、人行道、路灯及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招标人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3.3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10 月15日至2013年10月19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 年 11 月 7 日17:00时前(指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9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11月 8 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朱先生 ;
电 话:0596-52078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44号锦绣大厦商住楼1006 邮编:363000
电话: 15880571477 传真:0596-2605008
联系人: 小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