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长乐乡2017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一期项目


【信息时间: 2017/6/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长乐乡2017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一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和县长乐乡2017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一期项目 已由 平和县水利局  平水[2017]2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和县长乐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平和县长乐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长乐乡                            
2.2 工程规模:芦溪长乐段10.97km(其中水源涵养段3.46km、乡野滨水段1.76km、城镇滨水段2.19km、生态提升段3.56km)。工程总概算投资(不包括征拆、经营性项目等)为1585.63万元
2.3 最高控制价:11013108元(含暂列金53万元);(注:临时工程除临时便道外其余都包干)
2.4招标范围:平和县长乐乡2017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一期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书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5 标段划分:  /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14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5773-2008)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临时建造师不适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实行施工到位制度。
3.5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全员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4.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4.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710日北京时间1700分前;
4.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4.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元);
4.1.4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在备注栏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4.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或担保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取值区间为:9.00%~10.99% (9.00%10.99%)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15日至2017619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6.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7118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并现场办理签到,逾期将不予接受。
7.2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组织踏勘现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长乐乡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长乐乡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601383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1608
电子邮件: hncd3919068@126.com
电话:0596-3919068,传真:0596-7080557
联系人:小张
 
11监管部门:平和县水利局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8201706134931147101]平和县长乐乡2017年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一期项目.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