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古楼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二期建设项目3#、4#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5/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古楼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二期建设项目3#、4#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Z施招漳字[2015]00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古楼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二期建设项目3#4#楼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平发改审【2013131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多渠道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古楼村;
2.2.工程建设规模: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系平和县古楼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二期建设项目3#、4#楼及室外配套工程 ,具体详见图纸、预算审核书、预算审核编制说明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等为准;
2.4.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泉州建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2.6.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__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5日至2015511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0%~11.99%);
5.2. 工程预算审核价¥10391519.00元(含暂列金¥710626.00元)
其中:3#楼工程预算审核价¥4296094.00元(含暂列金¥291740.00元)
4#楼工程预算审核价¥5702999.00元(含暂列金¥387714.00元)
3#、4#楼室外给排水、强电安装工程工程预算审核价¥392426.00元(含暂列金¥31172.00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2015527日北京时间16: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一、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二、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壹佰元整。
6.4.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溪信用社
9081026010010000000517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电子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电子件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528日北京时间8:30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3.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
7.4开标地点: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5.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cin.com)、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等媒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平和县小溪镇
电 话: 0596-7031953
联系人: 庄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号
电话:0596-2091908   传真:0596-2091909
联系人:张小姐、林小姐
 
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