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西门新村市政工程


【信息时间: 2015/3/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西门新村市政工程
招标公告
闽建咨漳业【2015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2015]9}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
2.2项目估算总投资:约91万元;
2.4主要建设内容:平和县大溪镇庄上村西门新村市政配套设施,包括长260米、宽6米的小区次干道、污水排水管道、小区道路照明工程,具体详见发包内容;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且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规定,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402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省外企业执行闽建[2013]5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
3.4. 项目经理1人,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规定,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等级:二级或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至少1人;质检员至少1人;机管员至少1人;材料员至少1人;安全员至少1人;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0330日至20150403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 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0414日北京时间17:00前(含)
(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2.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壹仟元(¥21000元);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若因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账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3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0415083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大溪镇人民政府
  址:平和县大溪镇     
  话:13860833018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漳州市水仙大街悦港新村四幢二层  
  话:0596-2688816    传真:0596-6378886
联系人: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