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城新南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平和县城新南大桥工程(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城新南大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6)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业主自筹,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概算为9007.06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69335232元(含暂列金3200000元)。包含新南大桥和桥梁南北引道设计三部分,道路路线全长386.187m,其中桥梁全长约302m,南引道路基段长48m,北引道路基段长36.187m。全桥跨径布置为:(50+80+50)+(4×30)=302m,采用第一联V型墩连续刚构+第二联等高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体系。桥面标准段宽30.5m,南端桥梁宽度根据交叉口渠化渐变为37.5m,北端根据交叉口渠化渐变为378.0m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城新南大桥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69335232元(含暂列金320000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2.53%,监理费用按实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完成后的结算审核总价乘以中标监理费率计取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②福建省外的投标人还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须提供“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的截图或其他材料作为登记证明)。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开标现场签到;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拍照验证,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与授权委托人可同一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7日 08:00:00至2018年7月1日 18:00:00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7月18日 17: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www.fgw.zhangzhou.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515559001@qq.com
电话:0596-5238188,传真:0596-5238188
联系人:朱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明发商业广场2栋2201,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1017402542@qq.com
电话:18020651736,传真:0596-2595220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555628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