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江滨公园绿道项目工程


【信息时间: 2018/4/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江滨公园绿道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平和县江滨公园绿道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平和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平和县江滨公园绿道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价562981元,发包价530761.6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发包价:530761.60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注册地要求:根据平政文[2016]160号、平政文[2017]25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名录内的建设施工企业)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18 04 25 08 30 00 秒至 2018 04 29 17 30 00 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及开标时间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 05 16 北京时间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招标项目全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保函或担保形式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

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或担保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 05 17 08 30 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拍照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长安路芙蓉111,邮编:363700

联系人:小朱            话:0596-523818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漳州高新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社182-4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陈       话:0596-7880588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555627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2806010000054001001]平和县江滨公园绿道项目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