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和县金华小学分校景观及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后勤综合楼等二次装饰工程


【信息时间: 2015/1/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和县金华小学分校景观及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后勤综合楼等二次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和县金华小学分校景观及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后勤综合楼等二次装饰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 2013 ]83号文及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 2014 ] 1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平和县金华小学分校景观工程预算审核价:9285840元,平和县金华小学分校教学楼、综合楼、体育馆后勤综合楼等二次装饰工程预算审核价:1126537元,合计:1041237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一体化)及以上资质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持有有效的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证明(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闽建[2013]5号文的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C证;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建造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要求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8      因本工程有部份项目是属于原主体工程项目,中标人中标后应及时跟原主体工程中标单位协商等有关事宜,其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本工程中标单位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1172015121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9%-11.99%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28北京时间17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160000元)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29北京时间0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29  08 30 ,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③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等媒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女士
  话:158596376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话:1526010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