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文博中心停车场工程


【信息时间: 2017/12/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文博中心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文博中心停车场工程已由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县城文博中心公共停车场项目部门联审会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停车场总面积约为29351平方米,停车位322个,足球场1个。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17254元(含暂列金186720元);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闽建筑【201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要求:根据平政文[2016]160号、平政文[2017]225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名录内的建设施工企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201442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件要求,对纳入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含项目负责人),“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2 13 日至2017 12 17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四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121700 时(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81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并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6.3.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①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3.3方式三:采用投标信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捌万壹仟元整的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信用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信用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须携带原件核对)。办理投标信用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3.4方式四:采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由保险公司出具一份金额捌万壹仟元整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须携带原件核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 1 3 日北京时间 8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4.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1 3 日北京时间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5.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6.在开标现场签到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525960635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欣隆盛世·外滩113202

电话:0596-6153586

联系人:小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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