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公安局大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信息时间: 2017/5/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平和县公安局大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和县公安局大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  已由 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发改【2010139号、平发改审【201356号 、平发改审【201661号、平发改审【201716号、平发改审【201720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平和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 平和县公安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大溪镇江寨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概算459.83万元。建筑面积1381平方米,新建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绿化、围墙等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 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直接作为最高控制价,即3529606.3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闽建筑【2014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505830分至201705091730分通过 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CA电子证书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为9%10.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几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0527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柒万元整(70000元)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2.2、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平和县公安局大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053108:30,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备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招投标过程中,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签到并全程参加,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和县公安局         
地址:       平和县       
电话:        13605065166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港新村4201
电子邮件:   43443199@qq.com
电话:0596—2688816
    联系人: 小胡、小杨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28201705034671146860]平和县公安局大溪派出所业务用房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