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平和县城北环路(平和大桥至水港桥)及正兴大道(北环路至阳明路)白改黑路面改造工程BT融资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文件闽政 [2014]9号文的精神,采用BT模式进行融资建设,该项目经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2014]46号、平发改审[2014]47号文)批复核准。
本项目采用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现委托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和县城北环路(平和大桥至水港桥)及正兴大道(北环路至阳明路)白改黑路面改造工程BT融资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2、建设地点: 平和县小溪镇
3、建设内容与规模:
总投资为4168.65万元,其中平和县城北环路(平和大桥至水港桥)预算为26313282元、预算审核价为22908636.61元;道路总长2757米,宽40米。主要建设路基、沥青罩面、雨污水管道、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等城市设施。正兴大道(北环路至阳明路)预算为10674377元、预算审核价为9140091.26元;道路总长1185米,宽35米,主要建设路基、路面、雨污水管道、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等城市设施。
项目工程业主相关费用由BT投资商负责代垫(中标后BT投资商一次性提供300万做为业主元相关费用),该代垫款专项用于该项目相关业主费用;业主费用(代垫款)做为BT投资人建设成本计算投资回报,与项目建安费同时分四期回购支付。
4、招标内容:平和县城北环路(平和大桥至水港桥)及正兴大道(北环路至阳明路)白改黑路面改造工程BT融资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的投融资、建设、施工期管理。
5、投标工期:建设期限105个日历天
6、资金来源:由中标人融资
7、项目回购期:3年。BT投资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应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给BT业主,否则回购时间顺延。在BT投资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120天内BT业主尚未完成工程建安费的审核审计工作,视为已完成工程建安费的审核审计,BT项目自动转入回购期。工程建安费先以中标时的建安费计算,待工程建安费审核审计完成后多还少补。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9、项目保修期限:保修期限2年。
10、特别提醒:该项目在建期间恰逢“平和蜜柚节”,期间人流量、交通车辆密集,且平和大桥仍处于施工阶段,为了预防因此产生的交通隐患,请中标人做好加强安全警示标志及加强交通安全防护措施。
二、投标人资质等要求
1、本项目以“投资+施工总承包” 形式一体化(BT建设模式)招标,项目投资人(或项目公司)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资公司或具有符合相关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或其它法人。施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拟派出建造师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需按闽建筑[2013]41号文相关规定延续注册方能使用)。 BT投资人应执行漳政综【2011】11号文、漳政办【2013】123号文及闽政【2014】9号文规定的义务。
2、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BT投标。BT投资人必须为经年检合格且联合体其中一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中的主要施工方资质应具备上述要求。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和双方责任。
3、BT联合体投资人中一方具有相应资质能力能够自行建设、生产的,其相应的施工、重要设备材料不再进行招标,由BT联合体投资人直接承担。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与。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BT,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BT项目的投资建设方(简称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移交。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建设合同(BT方式)》等有关合同,中标人将根据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移交后,由招标人进行回购,并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采用不记名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根据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押证手续,招标人才能与其签订合同,证书原件应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临时建造师需根据闽建筑[2013]41号 文规定延续注册方能使用)
4、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挂靠,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建设单位所有,若中标则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特别说明:本工程灯部分不纳入本次施工内容(将另外进行LED路灯合同源管理模式改造)。绿化部分:原有的绿化树基本予以保留(可根据新道路设计要求调整位置,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结算)。雨污水管道基本不改造,只作雨水井及雨污检查井等管井的提升。招标文件中的关于乙方工期延误支付违约的罚则明确为:
违约金=单项工程合同价×15%/365天×延期天数。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3日至2014年7月 7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含excel格式的工程预算书),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2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7月27日 北京时间 17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4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从联合体中一方的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
6.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6.6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单位需提供市交易中心出具《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电子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28日1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14年7月8日17时00 分
招标人答疑澄清时间:2014年 7月 9日17时00 分
开标时间:2014年7月28日 8时 3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2.(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3.(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zzztb/)4.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媒介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0958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60102435 传真:0596-262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