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县道大灵线(东东线至新荣水库)公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升恒(招)[2014F] 06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平和县县道大灵线(东东线至新荣水库)公路建设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99号批准进行勘察、设计先行招标,项目业主为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道路总长5.7公里,主要建设二级标准路段4.0公里,路基宽度20m,路面宽度17m,三级标准路段1.7km,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项目估算总投资6180万元。
2.2技术标准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本项目交通量分析预测的结果和该项目在路网中的地位、任务、功能,经初步分析研究后,项建报告推荐实施公路采用标准为:
K0+000~K4+000设计公路等级为二级,K4+000~K5+700设计公路等级为三级;其余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及其他有关规范条文执行。
2.3设计周期:
2.3.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含初勘、初测)文件和概算文件送审,专家组审查后提出的修改意见须在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2.3.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完成后设计单位在收到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意见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详勘、定测)及预算文件,施工图审查专家组审查后提出的修改意见须在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且批复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文件规定数量的用于施工招标的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
2.3.3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审计。
2.4招标内容:包括前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征地测量放样、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以及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
2.5建设地点:起点位于东东线大溪公路站西侧150米位置,终点位于新荣水库坝前现状道路上。
2.6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加快本项目前期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闽交计[2009]34号)精神,建设业主委托本项目建目建议书编制单位超前开展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测外业勘测和初步设计工作,超前开展的工作成果由招标人负责转让,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受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乙级设计资质。
3.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经验、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未被国家部委、本省(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方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资料,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4 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17:00前由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金额:人民币 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5000元)
6.1.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3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逾期将不予接受。电子投标的系统操作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灵通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平和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596831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1502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215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