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信息时间: 2015/6/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
                                       GZHJZZ【2015】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审[2012]131号}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2013]99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平寨村、宝丰村
2.2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预算审核造价为¥19161602.28元(含暂列金170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提升泵站,土建按规模25000m³/d设计,设备安装为10000m³/d,铺设管网(DN300-1000)总长40189米,其中UPVC(DN300-500)总长31911米,HDPE(DN600-1000)总长6573米,钢管(DN400-600)总长1705米。具体详见发包内容;
2.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含)和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按闽建建[2013]43号文件要求配备,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规定,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4年0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省外企业执行闽建[2013]5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
3.4. 项目经理1人,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规定,一级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等级:二级或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市政);施工员2(市政、水电各一人)质量员1人;试验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604日至2015年0608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0%~11.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0701日北京时间17:00前(含)
(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2.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300000元);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若因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账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3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0702日08时3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和县山格镇 
电  话:0596-7034001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漳州市水仙大街悦港新村四幢二层   
电  话:0596-2688816    传真:0596-6378886
联系人:小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