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高东路(文锦路至东环路段)、文锦路(高东路至河滨南路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高东路(文锦路至东环路段)、文锦路(高东路至河滨南路段)道路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3]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高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平和县高东路全长462米(K0+035.18~K0+402.392),道路修建宽度26m,双向四车道,混凝土路面;平和县文锦路全长324.739米(K0+000~K0+324.739),道路修建宽度35m,双向六车道,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高东路(文锦路至东环路段)、文锦路(高东路至河滨南路段)道路工程,包含路面、排水(含污水管、箱涵、雨水管)、路灯、电信排管、交通标志标线、临时设施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工程预算审核价¥15071172.87元,其中平和县高东路(文锦路至东环路段)工程预算审核价¥9486787.72元, 文锦路(高东路至河滨南路段)道路工程预算审核价¥5584385.1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若非福建省省内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按闽建〔2013〕5号文、闽建筑[2013]30号文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
3.6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13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预算审核价),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13日(含2015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汇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②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③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8时30分,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4日北京时间8时30分;
开标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备注: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
电话: 0596-7031951;
联系人:小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26609 ,传真:0596-2965066;
联系人:小苏、小张。
招标人:福建平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