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秀峰乡“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秀峰乡“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5】67号文批复核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平和县秀峰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和县秀峰乡“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和县秀峰乡;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 ;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153.1万元;本工程建安审核价 (详见招标文件答疑);
2.5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平和县秀峰乡龙岭村、坪东村、秀峰村等5个行政村的供水工程。供水总规模520吨/日,供水保证率95%。主要建设拦水堰4个,清水池4个,一体化净水器4套, 管材采用UPVC管,铺设输配水管网,安装管道闸阀、球阀、排气阀、排泥阀、泄水阀、减压阀及水表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将解决0.313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具体详见施工图所含的内容(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
备注: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建造师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帝景星城11幢1001室。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K值)取值范围(6%-7.99%)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 6月 24日16: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6月 25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秀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7997028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帝景星城11幢1001室
电 话: 0596-5212789 传真:0596-5212789
联 系 人: 小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