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东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东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农业[2012]12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及地方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平和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平和县东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建设地点:平和县安厚镇东川村;
2.3资金来源:中央投资补助及地方筹措解决;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3465万元,工程建安费约26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拦河坝加固、溢洪道加固、输水系统改建、大坝观测设施重建、防汛抢险通道改建、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更新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要求:660个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即2008年6月至2013年5月)承担过“两钻一抓”大坝低弹模坝体防渗墙工程中型及中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施工业绩;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当予以否决投标;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12 日至2013年 8 月 16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层)购买,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理。
4.3凡有意参加投标但尚未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资料录入的投标单位,请立即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录入企业诚信并购买CA,联系电话0596-2032597。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3年 9月 4日17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请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平和县东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人在电汇、转帐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缴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13年 9 月4 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8.开标时间:2013年 9 月5 日9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用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水利局
地 址: 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85059862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层
电话:0596-2961882 、18359653953 传真:0596-2961882
联系人:小陈、小黄
11.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