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二批)平和县龙东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4/1/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二批)平和县龙东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JZ施招漳字[2013027
1.    招标条件
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二批)平和县龙东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福建省水利厅闽水水保【2013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二批)平和县龙东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和县文峰镇;
2.3.       资金来源:上级水利资金补助及业主自筹
2.4.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综合治理措施面积512h,其中,种草20 h㎡,封禁397 h㎡,坡改梯95 h㎡,排水沟3km,机耕路(碎石)3km,田间道(台阶)4km,蓄水池31口。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无在建工程;
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
1)已按规定在201312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29日至201422,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4%5.99%
5.2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627994.00元,最高控制价为预算审核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32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225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②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6.4.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溪信用社
9081026010010000000517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应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电子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电子件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226北京时间900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3.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5.开标时间:2014226900
7.6开标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cin.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和县文峰镇人民政府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07558089
 
招标代理: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钟法路鑫荣花苑B2-1008
联系电话: 0596-2091908   传真: 0596-2091909
联系人: 小江、小何
1.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