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平和县芦溪镇,起讫桩号K0+000~K13+621.222,全长13.217公里;
2.2 项目规模: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共设置2座中桥、6座小桥、涵洞49道;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详见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5工程质量: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⑵类似工程经验要求: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同时具备以下施工经验①累计完成过里程10km≥的公路工程施工经验,②1座单跨跨径≥20m预应力空心板桥梁施工经验。[附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及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
⑶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交安B证)。
⑷拟派项目总工具备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24日(含2015年12月24日)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2)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及用途,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4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芦溪镇;
邮编:363713;
电话:13338331398;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东湖大厦五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26609,传真:0596-2965066;
联系人:小张、小朱。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