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龙心小流域)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YXZZ(2015)0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龙心小流域)已由福建省水利厅文件以闽水水保[2015]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和县南胜、龙心、义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平和县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龙心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634hm2,其中:坡改梯116hm2(含种草15hm2),排水沟6.225km,机耕路(水泥)1.701km,机耕路(碎石)4.524km,田间道2.917km,蓄水池30口,护岸0.931km。工程总投资约475.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平和县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龙心小流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答疑纪要等为准;
2.4 标段划分: / ;
2.5 工期要求:工期 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验收规范》(GB/T16453.1-16453.6-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577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本工程预算审核价(即招标最高控制价A)为:人民币肆佰壹拾壹万伍仟玖佰壹拾捌元整(¥:4115918元)(含暂列金人民币叁拾柒万肆仟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和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体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07日下午17:00时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81000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户 名: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范围6.00%~8.99%);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4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5.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08日上午8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6.2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6.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zzztb/)、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平和行政中心.org)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南胜镇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1332835238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号
联系人:小潘、小林
联系电话:0596-2038838
传 真:0596-2034568
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