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平和县科技企业孵化器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科技企业孵化器装修工程已由 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平发改审[2017]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投资426.1万,总建筑面积为8194.44平方米,装修面积239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孵化器二次装修工程以及通风空调系统的安装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科技企业孵化器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人民币339663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企业注册地要求:根据漳政综[2016]1142号文要求参与投标人为在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所完成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所完成的类似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3.7.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 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6日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7%- 8.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 月24日北京时间 17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66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账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账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6.2 方式二: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
6.3 方式三: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7日0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平和行政中心.org)等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平和县 ; 邮编:363799;
联系人:郑先生 ; 电话: 0596-7039604。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万达中心A座602室;邮编:363005;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0596-2955085。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