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3#宿舍楼工程、平和县龙头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平和县龙门小学食堂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3#宿舍楼工程、平和县龙头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平和县龙门小学食堂已由平发改审【2013】16号、平发改审【2014】31号、平发改审【2014】35号、平发改审【2014】34号、平发改审【2014】11号和平发改审【2014】12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平和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分别为平和县小溪镇西山路212号、平和县龙头小学内、平和县龙门小学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3#宿舍楼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347227.85元,建筑面积2002.57平方米,新建一幢学生宿舍楼及其配套设施;平和县龙头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513089.96元,建筑面积753.9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宿舍楼一幢;平和县龙门小学食堂预算审核价为1150492.83元,建筑面积519.86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食堂;(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3 工期要求:福建省平和第一中学3#宿舍楼工程工期为240日历天;平和县龙头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平和县龙门小学食堂工期为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项目经理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5月31日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4年6月11日17:00时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佰元整(¥100200元) 。
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2日09时00分;
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平和行政中心.org)、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zzztb/)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教育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人: 杨老师
电 话: 0596-52635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帝景星城12栋204室
联系人:小郑
电话:18960105935 传真:0596-538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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