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小溪镇高南、岩坂村2013年结合水土流失的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小溪镇高南、岩坂村2013年结合水土流失的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平和县国土资源局文件以平国土资【2013】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东正漳施招字(2013)第(015)号
2.2、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
2.3、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总投资315.79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253.94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崩岗综合治理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生态林草等;本规划新修拦砂坝1座。清淤排洪沟1403.94m。新修排洪沟护砌1403.94m。整治冲沟142.02m。种植水土保持林5.67hm2。种植水土保持草5.67hm2。新修施工便道601.02㎡。本规划修筑梯田118.20亩。本规划修建蓄水池5座。新修输水管5条,长1147.95m。本规划新修生产路6条,总长1312m。本规划新修标志牌1座。具体详见图纸、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5、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设计单位:福建省地质遥感与地理信息服务中心;
2.7.2、代建单位:无;
2.7.3、监理单位:【待定】;
2.7.4、咨询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8、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539375元,发包价为人民币2463193.7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或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单位职工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7日,可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3%);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方式及金额: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月21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2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盖公章);
电 话:13306956528
联系人:何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公章);
联系人:小许;
联系电话(传真):0596-2061006;
地址:漳州市大通北路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
电子邮箱:fjdz.zz@163.com 。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102601001000000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