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施工监理


【信息时间: 2019/11/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270601800144002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施工监理


(二)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靖县人民法院


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121


联系人:黄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0596-78553280596-7855650


(三)工程交易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阶段、主体竣工验收阶段、二次装修阶段、装修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环保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七)开标时间:20191025 08:30:00


(八)评标情况:本项目正式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文件共10份。评标委员会对10个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10个合格,0个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对10个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10个合格, 0个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商务文件评审合格的合格投标人进行监理大纲的评审;


(九)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十)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十一)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肆万元整(¥940000元)


监理期限:60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达到省级优良工程(闽江杯)标准,二次装修按最高法院相关装修标准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黄福寿     


注册证号:35002270


(十二)评标专家名单:姜伟烽、蔡毅萍、高志毅、谢志贤、范殷铭;


(十三)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异议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


监管部门:南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96-6033258


 


中标候选公示期自20191025日至2019114日止。


 


 


 


 


 


招标人:南靖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10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