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EPC+O)(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工程名称: 南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EPC+O)(重新招标) ;
(二)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17-1号 ;
联系人: 王工 ;
联系方式: 0596-7822447 ;
(三)工程交易地点: 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五)评标、定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
(六)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8日上午8时30分 ;
(七)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 ;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人)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1)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员2);
2.投标报价:
⑴工程勘察测绘、设计费费率: 2.00 %;
⑵建安工程费:¥158863876 元;
⑶运营管理费:以运营收入为基数,按 20 %的费率计取公司管理费。
3.项目总负责人: 薛江宁
设计负责人: 牛志丰 ,职称: 高级工程师 ,专业: 水利 ;
施工负责人: 陈雅童 ,(闽135202101105 );
运营负责人:薛江宁。
4.工期
4.1总工期(含勘察测绘、设计及施工):24个月,从《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其中施工阶段开工时间: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60天内开工建设。
4.2委托运营维护期:
①存量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2个月内由运营方全资注册成立运营公司,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与招标人签订《委托运营及维护管理协议书》并做好现状接管相关工作,进入运营(若政府未能及时完成存量部分移交的,则待政府方移交后接管,运营期从移交之日起计算)。运营终止时间同新建部分的运营终止时间。
②新建部分:20年,自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法律规定的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的验收标准执行。
⑴勘察测绘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测绘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测绘成果文件应能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初设及概算审查应达到行业主管审查合格标准、施工图能顺利通过行业主管或相关必要的审查(如有时)。
⑶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⑷运营与维护质量标准:在整个运营与维护期内,确保项目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营行状态并能够以安全、连续和稳定的方式提供符合适用供水的服务。出水水质达到现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水质标准。
⑸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6.中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测量乙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运营业绩: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自来水厂、第二水厂。咸宁市潘湾水厂、浮山水厂、温泉水厂、王英水厂。三门峡产业集聚供水项目。
(九)评标专家: 林元寿、陈南漳、罗立华、石炳中、洪昱、段飞、庄文源 。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即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2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
(十一)监督单位: 南靖县水利局(0596-7824819);
(十二)公示期: 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3日 。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招标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天。
上述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 www.zzgcjyzx.com)网站上予以公示。
招标人:南靖县水务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