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中山北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建设中路至规划路)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8月14日 17:00时(指款项 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
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贰仟元整(小写¥ 42000 元)。
修改为: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8月14日 17:00时(指款项 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汇款地必须是投标
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贰仟元整(小写¥ 42000 元)。
6.4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
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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