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奎洋镇奎洋村至镇区道路整治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7/1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奎洋镇奎洋村至镇区道路整治工程

答疑纪要

 

1,招标文件第88页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5000/天。”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000/天。”;合同条款号15.3.2“工程结算审核核定总额的5%”修改为“工程结算审核核定总额的3 %”。招标文件中与此冲突的地方均按修改后的为准。

2,请投标单位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有可能重新修改,不再一一告知。

3,开标时间推迟到1120日早8:30分,保证金到帐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相应顺延。

 

招标人:      南靖县奎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