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
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删除“5.3 中标人及招标人应按闽发改服价〔2021〕250号标准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中增加“5.3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资质若为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本项目投标环节无需补缴投标保证金差额。但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8万元,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年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投标人必须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补缴。”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已重新上传。
5.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附件重新修改上传。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通知为准。
②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答疑纪要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9 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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