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南靖县斗米二级、三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答疑纪要(1)
致各投标人:
1、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第4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15 时30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0日15 时30分”。
2、本工程招标文件中第17页“2.2 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任何转让和分包(建筑工程项目须分包给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的施工单位)。”更改为“2.2 转让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任何转让和分包【除建筑工程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允许转让和分包(建筑工程项目须分包给有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的施工单位)】。”
3、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通知不符合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南靖县和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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